【语言】 简体中文 【法规标题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二氧化碳捕集、利用与封存项目碳减排量核算规范(征求意见稿)(2024年发布)
【发布部门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【发文字号】 【适用区域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
【发布时间】 2024-04-20 【生效时间】 【关键词】 环境,温室气体
【有效性】 有效 【更替信息】 添加至法规服务

【全文】

关于公开征求《二氧化碳捕集、利用与封存项目碳减排量核算规范(征求意见稿)》 意见的通知

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项同意,由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实验检测研究院起草的自治区地方标准《二氧化碳捕集、利用与封存项目碳减排量核算技术规范》已正式列入自治区地方标准制(修)订计划。按照自治区地方标准有关制修订工作管理的相关规定,现公开征求意见。请于202442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(书面意见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)。

联系人: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气候处 黄雪涵

联系电话兼传真:0991-4165402

电子邮箱:412876238@qq.com

通信地址: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西路215

邮编:830063
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

2024-04-20

附件下载:

附件1-二氧化碳捕集、利用与封存项目碳减排量核算规范(征求意见稿)

附件2-二氧化碳捕集、利用与封存项目碳减排量核算规范编制说明(征求意见稿)

用户名
密码 忘记密码
验证码
换一张
还没有一点通登录账号?立即注册试用
用户名 姓名 验证码0
当前密码* 公司
新密码* 电话
确认密码* 邮箱
确认修改
以上邮箱未通过验证,请点击 邮箱验证予以验证。
用户名   
姓名
验证码
换一张
发送密码
风险管理一点通温馨提示,由于您目前正在使用的账号为试用账号,仅能查看部分国家级法规,
如需查看全部国家及省、市级法规,请升级为正式账号。
如需升级账号,请拨打400-602-2562电话问询。
REDC 碳盘查系统

企业碳排放量在线盘查